成立英属维吾尔群岛(BVI)有限公司之要求

成立英属维吾尔群岛(BVI)的有限公司之程序并不複杂,除了不能有相同公司名字外,基本上并无其他要求,成立之公司需有最少一名董事及股东,一名BVI註册代理人及一个BVI註册地址即可。公司之股东及董事无需持有BVI国籍。我司提供BVI註册代理人、BVI註册地址及香港通迅地址。

此外 ,该等公司之名字必须以「有限公司」四字结尾。

BVI公司可以发出记名或不记名股票,客户可自行选择。如BVI公司并无在BVI或香港经营运作,无须办理每年核数之事宜。